警察职名。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,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,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。在警管区内,由警长一人带领,从事本段巡逻、守望、值班等各种勤务。与巡官和警长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。参见“巡官”。
官名。宋朝转运司置,员二人,职掌与转运使尽同。参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金贞祐五年(公元1217年)置,为集贤院的长官,秩从四品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太子司藏之下,掌库藏财货出入之事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东部分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参见“山东部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三年(222)置,为将军名号,二品,不常设。晋沿置,官品同,开府者皆位从公。将军名号,三国魏置,不常设,二品。晋沿置,开府者位从公。见《二十六史大辞典·两晋南朝职官(品秩)简表》。
见“三班院”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(2)”。
医学教官名。明清置,秩未入流,见“阴阳学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太子少傅,秩六百石,主太子宫仓谷。北魏亦置,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官五品中,二十三年职员令不见。官名,后汉置,为太子少傅属官,六百石,掌仓谷。北魏沿其制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二·太子家
女官名。太平天国女职同官之一,属女绣锦营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