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翊卫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。详见“翊卫”。
即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统翊府及其卫士。详见“翊卫”。
警察职名。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,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,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。在警管区内,由警长一人带领,从事本段巡逻、守望、值班等各种勤务。与巡官和警长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。参见“巡官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乾隆(1736—1795)以前称“红本房”。设于宫内。掌进本、批本事务。每日进本,将满票签处所送转奏事处进呈。本章发下后,均用红笔将皇帝阅定之签批于本面,再交满票签处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分掌四中关津,属护军府。四府各置中郎将一人,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参军、统府录事各一人;又有统府直兵及功曹、仓曹、中兵、外兵,骑兵、长流、城局等参军事各一人,法、田、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;又领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月选班秩之一。按例应选官员,在本班中,依照先后次序选用,称为挨选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乐人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……上令倡监榜舍人,舍人不胜痛。”
官员的仪仗。以鸟羽注于柄头如盖,一说以翟尾为之。汉晋南北朝时,诸王及重要大臣有功则赐,大臣丧,亦或赐。北魏末赐尔朱荣前、后部羽葆,以示尊崇。
官名。将匠是将作大匠的简称。掌修作宗庙、路寝、宫室、陵园土木工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将作大匠》,参看“将作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国史馆之长官。掌修清国史。由皇帝在满、汉大学士及尚书、侍郎内特简,无定员。参见“国史馆”。官名。清置,为国史馆的长官。见“国史馆”。
官名。春秋齐置。太史属官,掌书国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大史书曰: ‘崔杼弑其君。’崔子杀之”。“南史氏闻大史尽死,执简以往。”《新序·节士》:“(齐崔杼杀太史)南史氏,是其族也,闻太史尽死,
初为职衔名,始于东汉。当时政令、政务总于尚书台,太傅、太尉、大将军等加此名义始得总知国事,综理政务,成为真宰相。魏晋南北朝多以公卿权重者居之,总领尚书省政务,凡重号将军、刺史,皆得命曹授用,位在三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