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赞仪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礼仪。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掌赞礼仪。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长官。初二人,正五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,改一人。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官名。元置,属奎章阁学士院。秩从二品,员额二人,掌为皇帝进讲史书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后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城局曹”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参注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、刑部、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。又称参注。即由官员携带印纸、告敕或宣札,
学官名。西晋置,掌教授书法。《晋书荀勖传》: “又立书博士,置弟子教习,以钟、胡为法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尚书省南部尚书属官,协理南方州郡事务,亦参议礼仪制度。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为内府制备弹弓泥弹之所。设掌房一员,佥书数员。所制泥弹分轻重大小,各以黄布作袋盛贮,以供皇帝之用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备弹弓。所用泥弹,大小轻重,各有等第,以黄布作袋盛之。设掌房一人
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负责捉取和供献鱼鳖等物。见《周礼·天官·鳖人》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仓廪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