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食官署
官署名。见“食官署”。
官署名。见“食官署”。
国立学校名。唐朝国子监置,设博士、助教、直讲,掌教七品以上及侯、伯、子、男之子为生者、庶人子为俊士生者,另有典学等属员; 通四经业成,上于尚书省吏部,试登第者,加阶放选。
官署名。汉朝中央、郡国皆置。主修护水利设施或收取渔税。西汉太常(奉常)所属都水专管皇帝陵园区域内之水利事务,大司农、少府所属都水主管地方水利事务。水衡都尉亦设置长、丞。东汉唯置于郡国。官名。秦汉设都水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,秩从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孙权黄龙元年(229)立孙登为太子,置左辅、右弼、辅正、翼正都尉以辅佐之,称四友。张休自中庶子转此职。见《三国志·张昭传》、《孙登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为太子四友之一,与左辅都尉、辅正
见“礼仪院”。
官名合称。金朝人称尚书省左、右丞相与平章政事二人为宰相,尚书左、右丞与参知政事二人为执政官,号为“上下四府”。例以皇族、外戚及女真人有战功者充任,有时参用奚、霄、契丹人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不知命品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,见《北周六典》引《□都督荥阳县令□常府君墓志》:“父欢,魏明帝去河洛之王里,迁崤函之帝□,以君关右豪□,诏追宿卫,任右旅侍,累迁直寝。”
官署名。宋徽宗崇宁元年(1102),制成大乐,特置大晟府专管,设大司乐为长官,典乐为副长官。下设大乐令、主簿、协律郎以按协声律、制撰文字、运谱等。分大乐、鼓吹、宴乐、法物、知杂、掌法六案。宣和七年(1
官名。明太祖吴元年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改前置太史监为太史院,置为属官,正七品,掌察天气阴晴。洪武元年(1368)改太史院为司天监,遂罢。
西夏军队职官。为第一等,有副统辅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