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寺典簿厅典簿
官名。明清太常寺置典簿厅,有典簿,明制员额二人,清制有满汉典簿各一人,管理本寺吏员人役之事。凡坛庙官、乐生、舞生、执事生的补充,厨役的分派均为其所掌,并辖祭器科。
官名。明清太常寺置典簿厅,有典簿,明制员额二人,清制有满汉典簿各一人,管理本寺吏员人役之事。凡坛庙官、乐生、舞生、执事生的补充,厨役的分派均为其所掌,并辖祭器科。
官名,汉置,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长。参看“邑令”、“县令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大胥中士四人,小胥下士八人。大胥掌卿大夫诸子学舞者的名籍及其征召;小胥佐大胥征召学舞者而督察之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于春官府司乐中大夫之下置乐胥中士,正二命;乐胥下士,正一命。掌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虎贲军下级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。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,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,二者或并设或单设,职掌完全一样。
官制用语。即以银铸成印章,在印柄系青色的绶带,其印文作“某官之章”,标志一定官阶,规格在金印紫绶下。汉朝亦称银印青绶,规定吏秩二千石以上服用。西晋后将印文作“某官之章”者称银章,一般不再与银印混称,晋
东汉末曹操丞相府所置僚属名。掌监察。《三国志·陈思王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转 (丁)仪为右刺奸掾。”官名,汉末曹操为丞相时置,掌监察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思王传》:“文帝即王位,诛丁仪。”注:“《魏
官名。北周置,为天官府左右宫伯中大夫所属,正二命。其职掌据《隋书·礼仪志》所载为“掌御寝北门之左右。并银甲,左执犀环,右执兕环长刀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剪氏下士一人,掌除蠹物。北周仿此职置剪蠹中士,正二命;剪蠹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。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每司设一人,位同知之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慰使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四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
“典祠令”、“典祠长”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