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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府卿
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为十二卿之一,十三班,掌管金帛库藏出纳、关市税收,以供国家、宫廷用度。辖左右藏、上库、太仓、南北市诸令丞及各地关津。别置少府卿掌器物营造、冶铸织染等事。陈因之,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朝位列九卿,兼南朝太府、少府二卿之职,北魏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 中改少府置,亦省称“太府”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定为三品。北齐置为太府寺长官,三品。隋、唐以来,掌库藏出纳、贸易商税事务,仰承尚书省户部政令。隋初正三品,炀帝改从三品,唐因之。唐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外府正卿、司府卿,旋各复旧。唐或特派大臣为太府“出纳使”,行其职权,本官渐同虚设。北宋初为三品寄禄官,表示品级俸禄,不预本寺公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成为职事官,从四品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罢,绍兴四年(1134)复置。


官名。南北朝时梁和北魏等置太府卿。梁朝太府卿掌金帛府帑,统左右藏令、上库丞,掌太仓、南北市令和关津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·太府卿》。陈沿其制。北魏太和中改少府为太府卿,兼有少卿,掌财物库藏。北齐置太府寺,其官有卿、少卿。隋唐宋因之;辽金元改寺为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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