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弟太师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官名。西汉置,《汉书·枚皋传》记皋为梁共王使,与冗从争。颜师古注:“冗从,散职之从王者也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度支部。管榷掌各省盐法,盐课奏销,稽核引务,盘查运库道库,盐属各官交代,兼管茶引茶课、土药等税务及筹议专卖各项事务。设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司内分置奉直东科、滇南北科、浙闽粤
官名。即织染令。官名。隋、唐、金皆置,为织染署长官,唐为正八品上,金为从六品。掌供织紝、色染、锦绮等物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少府·织染署》、《金史·百官二·织染署》、《通典·职官九·少府监·织染》,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。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,分处办事,掌管审理、定刑、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。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。
①春秋时期齐国称在“属”的官署供职的官吏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五属大夫,皆以行车朝。出朝不敢就舍,遂行至都之曰,遂于庙致属吏,皆受宪。“参见“属”。②长官下属之吏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遂于庙致属吏”。③委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
东宫属官。南朝梁置,属太子中舍人。
官署名。宋朝初年置,为中书舍人及知制诰办公场所。宋初,中书舍人尚特旨供职,后常缺而不除。另置知制诰以正言以上至给事中充任,或置直舍人院,代行舍人之职,起草外制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宫门中士佐官,员一人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