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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舟卿
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都水使者置。位九班,居十二卿之末,班秩低于其余列卿。掌船舶航运河堤修治等事务。下设丞、功曹、主簿。属官有参军事二人、河堤谒者八人等,陈沿置,与其余列卿皆位三品,秩中二千石。隋朝复改名“都水使者”。

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七年改都水使者为太舟卿,掌管舟船航运及修堤挖渠等事,其地位与中书郎同(一品),居各卿之末。陈沿其制。隋用北朝官制,仍称都水使者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、下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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