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普通六年(525)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。参见“十光将军”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官名。全称“钦命出使大臣”。清末派驻外国的高级官员。光绪元年(1875)设。初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所辖,二十七年,改归外务部。三十三年始定三等制: 头等,秩一品; 二等,秩二品; 三等,秩三品。其职掌为
官名。归化属蒙古土默特部,清天聪八年(公元1634年)归附于清王朝,崇德元年(公元1636年)编为两旗,以其部长为左右翼都统,并予世袭,后以土默特部无可任为都统之人,定为由京中简放都统,往驻其地,仍给
①君王。《尚书·周书·君奭》: “王人罔不秉德,明恤小臣。”②王室的臣子。《左传·僖公八年》: “冬,王人来告丧。”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颁发王室优待老臣的手杖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伊耆氏,下士一人,徒二人”,“掌国之大祭祀,共(供)其杖咸。军旅,授有爵者杖。共王之齿杖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管国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,为地位最低的一班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为最低的一班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带观文殿大学士至直秘阁等职,每月领取一定数额添支钱。徽宗大观(1107-1110)中,改称贴职钱。自学士至直阁,内外皆给。观文殿大学士百千,观文殿学士、资政殿大学士八十千,端明殿学士
杂号将军名,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以是惭,拜光武为破虏大将军,封武信侯。”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。即尚未实授之主事。设于礼部铸印局、钦奉上谕事件处、侍卫处及内务府各司处等机构,均有额定人数。一般以笔帖式委署,由各衙门长官派委。任满可升主事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