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军都指挥使司
官署名。辽朝置、驻守东京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族人组成的一支军队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、驻守东京,统领契丹、奚、汉、渤海四族人组成的一支军队。
官名。北魏置,详“镇副将”条。
官名。金太祖建国后,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以习不失为国论阿买勃极烈,意为国家第一勃极烈。习不失死后官废。官名。金朝设有此官,掌管治理城邑。参看“勃极烈”条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北王府,员额六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官名。① 中书省属官。亦称中书通事舍人、中书舍人。东晋始置,掌呈奏案章,七品,多选名流充任。后省,由中书侍郎兼其职。南朝复置,员四人,渐引用有才干的寒士,于呈奏本职外,兼掌诏令,入直内廷,出宣帝命,凡
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;属屯骑校尉,佐校尉,掌文书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屯骑校尉掌骑士……凡八校尉,皆武帝初置,有丞、司马。”
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佐官。
官署名,辽朝置。辽朝六院部有“知六院事”,在朝称“南大王院”。详见“南大王院”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名合称。正和监为二官。秦汉皆置,属廷尉,掌刑狱审判。西汉时有正、左监、右监各一人,秩千石。正为廷尉的副长官。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,省右监,属吏一百四十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
府的等级之一。宋制上府在辅、望、紧三等之下,中府、中下府与下府之上。金明两代的府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明制上府为粮二十万石以上的府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康定元年(1040)始置,以閤门祗候充任,掌行陕西、河东沿边盐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