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二千石曹尚书,为二千石曹长官,掌管刺史、郡国守相、中都官、水火盗贼、辞讼罪过事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更始亦遣尚书仆射谢躬讨郎。”注:“《汉官仪》曰:……二千石尚书,主刺史、二千石事。”参看“二千
即“大东丹国中台省左大相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司救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周朝考察官吏的六项标准。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以听官府之六计,弊群吏之治:一曰廉善,二曰廉能,三曰廉敬,四曰廉正,五曰廉法,六曰廉辨。”听,平治;廉,考察。
官名。秦置。入汉因之。属廷尉,秩千石。东汉省。参见“廷尉左监”。官名,秦汉皆置,俸千石,掌逮捕审判罪人。东汉省右监而留左监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廷尉》。
官署名。元地方监察机构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置司扬州 (至元二十九年由淮安迁至扬州)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
历见“左阐教”。“右阐教”
满语官名。又作“美凌章京”。原称“梅勒额真”,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是称。汉名为副都统。参见“梅勒额真”、“副都统”。官名,清置,为八旗长官,初名梅勒章京(为满语),后改称副都统(为汉语)。《清史
东宫侍从武官。南齐设。梁沿置,流外七班。职同“殿中将军”。
辅佐君王。《尚书·周书·毕命》: “弼亮四世”。孔安国传: “辅佐文、武、成、康,四世为公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