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都大将
官名。北魏置,统兵镇守边境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(裴修)出为张掖子都大将,张掖境接胡夷,前后数致寇掠,修明设烽侯,以方略御之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阶。
官名。北魏置,统兵镇守边境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(裴修)出为张掖子都大将,张掖境接胡夷,前后数致寇掠,修明设烽侯,以方略御之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阶。
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三十年(1387)始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、长随、奉御无定员。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员外郎统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总诸路群牧、马牛群之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群牧之事,属北面群牧官。设总典群牧部籍使、群牧都林牙等职。
官名。东汉将军府(大将军、骠骑将军及左右前后将军等)所部职吏,主罪法。官名,东汉置,为将军属吏,掌罪法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又置外刺、刺奸,主罪法。”
官名。见“司馔”。
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城镇自治组织职员名。见“董事(1)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置司于大宁路(今内蒙古昭乌达盟宁城西),设使、副使等官。监治西京、北京、开元等路,兼劝农事。隶御史台。八年,改为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。
即“小司武大夫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中京都总管府长官,兼领大定府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