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人府空房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。专门关押、圈禁有罪宗室。设司官二人、笔帖式四人,由府堂官派充。
特殊监狱名。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,俗称高墙。清代宗室犯罪,轻则折罚,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,监禁在宗人府下专设的空房。宗人府空房置司官二人,由宗人府长官安排,具体掌管“圈禁”事宜。宗室觉罗军流屡犯者的圈禁则移发到盛京、吉林、黑龙江等处的圈禁所。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机构。专门关押、圈禁有罪宗室。设司官二人、笔帖式四人,由府堂官派充。
特殊监狱名。清代为优待宗室犯罪者而设,俗称高墙。清代宗室犯罪,轻则折罚,徒罪以上则责惩而加圈禁,监禁在宗人府下专设的空房。宗人府空房置司官二人,由宗人府长官安排,具体掌管“圈禁”事宜。宗室觉罗军流屡犯者的圈禁则移发到盛京、吉林、黑龙江等处的圈禁所。
左都督右都督的省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权与蜀克期大举,权自向新城,(朱)然与全琮各受斧钺,为左右督。”都督,统军大将。
官署名。汉朝置,掌监督宗庙祭祀之仪节,属御史台。设侍御史主其事。官署名,汉置,为侍御史所属的五曹之一,掌供奉祭祀之事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:“(侍御史)凡五曹,一曰令曹,掌律令;二月印曹,掌刻印;三曰供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祭祀牺牲的供应。《淮南子·诠言训》: “守官者如祝宰,尸虽能剥狗烧彘,弗为也,弗能无亏,俎豆之列次,黍稷之先后,虽知弗教也,弗能害也。”官名,掌司赞词祈祷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
吐蕃君长的称号。《新唐书·吐蕃传》:“其俗谓强雄曰赞,丈夫曰普,故号君长曰赞普。”
西夏官位。在中书、枢密位之下。有统军、巍行两种。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。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设二人,正三品。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。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(909)置,掌京都巡警之事。北宋于开封府、河南府、应天府置,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,正八品。
官名合称。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副贰,每卫二人,从三品。宋朝为从四品,无定员,以宗室或武臣为之,皆空官无职掌; 南宋多不除授,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中复置,为武臣之馆阁职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晋于县置录事史,北魏改称录事,地位在县主簿之下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,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。宋以后县唯置主簿,无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见“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