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正上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掌管宗室事务。下设宗正中士、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天官府宗师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掌管宗室事务。下设宗正中士、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①吏名。宋朝殿中省尚舍局、尚辇局属吏。宋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,改次供御置。参见 “次供御”。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。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,亦称“正俸”。区别于恩俸、养廉、津贴等额外待遇。
官制用语。唐朝称吏部尚书铨、中铨、东铨所管官人为流内官,以其已入九品之流故称。
官名。西域且末、鄯善等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朝时西域诸国多置,位在诸侯上,掌辅佐国君处理国事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:“大都尉丞、辅国侯、安国侯、击胡侯、却胡都尉、击车师都尉、左
“典签”别称。南朝权势极重。《南史·齐武帝诸子传》载当时人称: “诸州唯闻有签帅,不闻有刺史。”详见“典签”。南朝时典签的异称。见《宋书·松滋侯子房传》、《梁书·江革传》。
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实行“村自治”,村自治组织的监察机关为监察委员会,设监察委员五至七人,其主要职务为清查村财政及举发执行村务人员的弊端。
即“惕隐”。
官名。又称署司弓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弓处事。初名弓匠委署固山达,额设五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八品职衔。光绪三十年(1904)省一人。
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。乾隆十九年(1754)改神乐所置,设署正,署丞为长官。下设协律郎五人,司乐二十五人,乐生一百八十人,舞生三百人。宣统三年(1911)并入典礼院。官署名。清置,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