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正寺主簿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仍置一人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十年(1140)复置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省并,二年复旧制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十年(511)始置,为七班。陈因之,北齐同。隋朝置二人。唐初沿置,员一人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增置一人,从七品上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置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八品,仍置一人。南宋初不置,高宗绍兴十年(1140)复置。孝宗隆兴元年(1163)省并,二年复旧制。
杂号将军名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(更始乃封)执金吾大将军廖湛为穰王。”
北洋政府时期县知事选任的方式之一。其时县知事的选任,除经考试及格者外,亦有经保荐后在内务部注册而任用的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二月二日公布的《知事任用暂行条例》规定,被保荐者须有政治学识的著
官名。宋朝国信所属官,负责祗应具体事务。
隋炀帝时府兵十二卫之一。本名左右武候府,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置,掌车驾出,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所领府兵称佽飞卫士。设官与左右翊卫同,惟增设察非掾二人,专司纠弹之事。参见“左右翊卫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巷伯局官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七年 (1074) 始置,隶大理寺,掌助理详断官之事。在任满二年以上。通计历任成四考,有举主二人,即转合入京朝官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年(1267),掌修造都城内外仓库,隶工部。秩从五品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置,秩从五品,属工部。掌修缮都城内外仓库等事。设提举、同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典宝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诸王宝符牌。
参见“功勋制度”。太平天国勋位名。见“勋位(1)”。
官名。掌君王冠饰。战国韩置。《韩非子·二柄》: “昔者韩昭候醉而寝,典冠者见君之寒也,故加衣於君之上”,“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。其罪典衣,以为失其事也; 其罪典冠,以为越其职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