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佐
战国秦称官长的助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
战国秦称官长的助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与木作、瓦作、东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西凉置。是州牧府掌管军务的主要僚属,其实权相当于一般政权的兵部尚书。有时分置左、右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副使”。
战国时魏国经过考选的步兵之称。据《荀子·议兵篇》记载,魏国当时考选步兵,须身穿“三属之甲”,手执“十二石之弩”,背负“箙矢五十个,置戈其上,冠䩜带剑”,带三日之粮,在半天内能跑完一百里路
县纲纪吏名。北齐置,见。州迎西曹”。
官名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设。掌天津、牛庄、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,兼办海防。只颁关防,不加“钦差”名义。遇有要事,准会同奉天、直隶、山东督抚、府尹办理。同治九年(1870)改北洋通商大臣,为
官署名。即左领军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领军卫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置,总领禁卫,先属中书省,后改隶大都督府,设都镇抚,从四品,副镇抚,从五品,知事,从八品。寻改称宿卫镇抚司。洪武三年 (1370) 又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中等第一级,任统制官、正参谋官等,秩视参将,阶正三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