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僚
本指同官僚属,泛指官吏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今吾子之教官僚。”
本指同官僚属,泛指官吏。《国语·鲁语下》:“今吾子之教官僚。”
官名。元置,为该库副贰长官,正五品,位在都提举之下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户部》,参看“万亿宝源库”条。户部所属万亿广源库、万亿绮源库、万亿赋源库也设此官,职位也与此相同。
官名。汉置,掌铸铁器,为县属吏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郡不出铁者,置小铁官,便属所在县。”
女官名。金置,正九品,掌御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内命妇品》注。
官名。唐朝三皇、五帝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汉高祖、武成王诸庙及太子庙皆置,佐庙令掌开阖、洒扫、释奠之事。前代帝王庙丞正八品下,太子庙丞正九品下。宋朝五岳、四渎、东海、南海诸庙沿置,与庙令同掌庙宇葺治修饰之
官名。① 即东都留守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 改是称,肃宗复为东都留守。详“东都留守”。②宋朝置。太祖建隆元年 (960) 始置,以亲征泽、潞,由枢密使吴廷祚充任,设留守司,掌宫钥及京城守卫、修
官名。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。明初,于都察院下置监察御史,以各布政使司分别设置为道,初为十二道。永乐 (1403—1424) 中改为十四道。宣德十年 (1435) 罢原置交阯道,定为十三道,计有浙江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司次官,佐司隶下大夫掌五隶及徒者,捕盗贼囚执之事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隶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也里可温教(基督教)事务。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(教堂)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置,秩从二品。仁宗延祐二年(1315),改为崇福院,升正二品;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,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统兵官,多作为副佐随主将出征或镇守,地位与太守相似。《刘玉墓志》:“义成王南讨长安,以(刘玉)祖可洛侯名家之孙,召接为副,充子都将。”(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一)孝文帝太和十七
官名。殷朝始置,周沿置。春秋晋国亦置。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“分唐叔以大路、密须之鼓,怀姓九宗,职官五正。”《隐公六年》:“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逆晋侯于随”。杜预注:“五官,五官之长。九宗,一姓为九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