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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吏

①同“官史”。战国秦国称在官府掌理文书记录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②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统称。


在三国以前,官和吏无严格区分,故为官员的泛称。三国以后,逐渐严格,分为两类:官,指士途出身,入流有品位的朝廷命官;吏指从事具体工作、非朝廷任命的无品位的流外人员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(二世)乃阴与赵高谋曰:大臣不服,官吏尚强,及诸公子必与我争,为之奈何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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