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宰
官名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国语·晋语曰》: “官宰食加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国语·晋语曰》: “官宰食加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称纳言上士。
官名。清末弼德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一人,请简。掌承院长、副院长之命总理秘书厅事务。
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官名。宋置, 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①官名合称。唐朝审理重大案件,刑部尚书或侍郎、御史中丞、大理卿为大三司使,刑部郎官、侍御史、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; 唐朝太子监国,詹事、左庶子、右庶子为三司使。②官名。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(930
官名。北魏少府所属有中尝药监,秩从五品下。
官名。即“巫祝”。《礼记·礼运》: “藏于宗祝、巫史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》: “家为巫史。”官名,即巫祝。《礼记·礼运》:“祝嘏辞说,藏于宗祝巫史。”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家为巫史,享祀无度。”
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,亦称副贰、副职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汉太尉府置户曹,主民户祠祀农桑事。东晋元帝以后公府置右户曹,设右户参军,南朝宋沿置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设兼右户行参军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中官仆署,管理后宫诸车。置丞。
蒙古语,意为“十”,或用以称十户,参见“牌子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