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宝泉局监督

宝泉局监督

官名。清朝户部宝泉局之主官。隶于户部钱法右侍郎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满、汉各一人,由各部司员中保送简用,两年一更代。掌监收铜铅及铸钱之事,并督察匠役勤惰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度支部。


官名。宝泉局为清朝铸钱官署,其长官称“监督”,汉满各一人,任期二年。参看“宝源局”、“宝泉局”条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户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理问所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始设,为行中书省所属机构。掌勘核刑名案件。设理问二人,副理问二人,知事一人,提控案牍一人。明、清沿置,为布政使司所属机构。明设理问一人,副理问一人,提控案牍一人。清于直隶、江西、江苏、浙江

  • 假候

    官名,又称假军候,秦汉以前就有,汉朝为“曲”的副长官,也掌领兵。大将军营有五“部”,部下为曲,曲置军候一人,俸比六百石,掌领兵;又有假候一人,为副贰。假:在正式任命前代理试用期间称假。”见《后汉书·百

  • 劝学从事

    官名。东汉末年置。州属官,掌文教,不常设。三国蜀、晋朝、南齐均曾置。南朝宋郡府亦有置者。官名,汉置,为州刺史(牧)的属员,掌文教,不常置。其后,三国蜀、晋置。南朝宋、齐也置。

  • 司宰寺

    官署名。即光禄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光禄寺为司宰寺,卿与少卿改称司宰寺正卿与司宰寺大夫,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

  • 镇统

    见“统制官”。

  • 东园大匠

    官名,属少府,掌建造宫室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将作少府注。

  • 承值所

    清末农工商部内部机构。原商部司务所的改设,掌收发文件、翻译电报,看管印信并稽核各项印文。

  • 民政部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次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侍郎设。正二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佐尚书执掌本部一应事务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副大臣。

  • 屈律啜

    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部大臣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
  • 剌马刚招讨司

    即“剌马儿刚等处招讨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