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福局
官署名。清朝福建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置局。乾隆三年(1738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清朝福建之铸钱局。顺治六年(1649)置局。乾隆三年(1738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佐贰官选充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大国舅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一人,从一品,以满人充,特简。综领本部事务,监督所属各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大臣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理藩部的长官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所统诸牧皆置,主纠察。唐朝诸牧所统马牛之群亦置。官名。唐置,掌牧群护卫之事。地位次于牧长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内政部设置,员额八人,掌内务行政中各项编审工作。教育部所属国立编译馆亦置,分编审、编审员与特约编审。参见“编译馆”。
太平天国官类名,即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典官。见“典官”。
见“督邮书掾”。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简称“督邮”。详“督邮”条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始于遥辇后期,耶律阿保机即位前,为于越,总知军国事; 即位后,以耶律曷鲁为阿鲁敦于越,总军国事,成为最高执政官。后演为北、南宰相府官员,参预国家大政。官名。辽于北面官北南二宰相府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
泛指祠祀诸官,掌祠祀。《汉书·郊祀志上》:“长安置祠祀官、女巫。”参看“祠祀令”、“祠祀丞”、“祠祀长”等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