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业教务科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等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等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
官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礼部尚书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礼部尚书。参见“礼部尚书”。官名。见“春官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八年(1138)置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,设经制发运使为长官。九年,改为经制使司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经制使。
学官名。晋置,为郡学之长。见《华阳国志》一一“李毅”条。
使职名。唐朝有屯田之州置,掌军屯。武则天延载元年(694)曾以娄师德为河源军检校营田大使; 如节度使兼,则有副使、判官各一人,节度使罢秩则留营田印以郎官主之; 诸军万人以上有营田副使一人; 玄宗开元十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本部章奏、电报、电话、报告、司员功过簿册及一切杂项事务。辖文牍、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一员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二人。三十二年,司撤,事归民政部。官
官名。唐制,两税皆民自输送,而州县常遣簿、尉充纲运官,贞元时转运盐铁使尝奏诸院自差纲搬运。然其后又以州县官充纲运官如故。开元初规定,州县官充纲运官送两税往来十年者可授县令。
辛亥革命时非省会地区所设的军政机构。军政分府掌管一个地区的军事和民事,其设置地点,多系清代道治或府治地方。这些军政分府(个别地方迳称军政府),有的依省军政府例亦设都督或并设副都督,有的则用军政长、总长
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领左右府”。
即“治书侍御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