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刑司右审刑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后改为司勋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司勋上士”。
官名,汉置,属黄门令,宦者,掌出入侍从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·少府·黄门令》。官名。东汉时黄门令的佐官。见“黄门令”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共纳输。”西汉丞相府始置集曹掾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载:“主簿陆赐故居奏曹,习事晓知国界,署集曹掾。”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64年)于丞相府置集曹掾、属各一人,第七品
官名。南诏官,主官人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由管领织染缎匹匠人总管府升立,隶徽政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改隶储庆使司。三年,隶宫相都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辖织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出征时督率诸将。职掌略同领军。三国蜀亦置。见《三国志·夏侯渊传》。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领军,掌督率禁军、督率诸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渊传》:“十四年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。太祖述律后以所俘人户中有技艺者及蕃汉精兵置军,称属珊军,谓其珍美如珊瑚,多至二万骑,设详稳司以统之。
官名。十六国北凉置,掌经籍的校对刊定。《魏书·阚骃传》: “拜秘书考课郎中,给文吏三十人,典校经籍,刊定诸子三千余卷。”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来敏传》:“后以 (来) 敏为执慎将军,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。”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来敏传》:“后以敏为执慎将军,欲令以官重自警戒也。”因其语言无节、举动违常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九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