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庭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司徒的别称。《史记·留侯世家》:“项梁使(张)良求韩成,立以为韩王,以良为韩申徒。”注:“徐广曰:即司徒耳,但语音讹转,故字亦随改。”司徒即宰相、丞相,佐国君掌国政。详“司徒”条。官名。《史记·留侯世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似为天朝典官,见于《省难记略》,所掌似为察访之事,无固定员额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名。唐朝萨宝府长官,视流内正五品,掌祆教事务。官名。唐置萨宝府,设萨宝官,视正五品,掌袄祠祭祀之事,以火教徒任之。其属官有袄正、袄祝等。
官名。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右府上士,正三命;右府中士,正二命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《唐六典》说:“晋少府属官有左右藏令。齐梁有右藏,无左藏。北齐太府寺统左右藏令丞。”右府的职任当于左藏相同。参见“左
官名。晋朝置,职掌同平东将军,唯资深者得任之,二品。历朝皆不常置。南朝宋二品,梁、陈皆较平东将军进一阶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二品中。参见“平东将军”。
金代文散官之称。《金史·选举志二》说:“凡进士则授文散官,谓之文资官。自余皆武散官,谓之右职,又谓之右选。文资则进士为优,右职则军功为优,皆循资,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。”
吏名。一作“循行”。参见“循行”。吏员名。即循行。(1)郡置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引《汉官》。河南尹有“书佐五十人,修行二百三十人,干、小史二百三十一人。”《论衡·程材篇》说:“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。一
官名。隋朝太仆寺牛羊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见“军巡使”。
官名。北齐光禄寺肴藏署置为长官,从九品上,掌膳食器物鲑味等事。隋朝沿置,二员,从八品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名珍羞令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旧,玄宗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