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审官院

审官院

官署名。宋太宗淳化四年(993),改磨勘京朝官院置,差遣院亦并入。设知审官院二人,由侍御史知杂以上充任。掌考校京朝官殿最,定其官爵品级,分拟其内外任使,奏报皇帝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为审官东院; 又置审官西院,掌武臣閤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磨勘及常程差遣之事,设知院二人领之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尚书左、右选。金朝复置,掌奏驳除授失当之事。部授以外,凡随朝六品、外路五品以上官除授,皆送院审核。设知院、同知各一员,掌书四人。


官署名。宋淳化中置,掌文武官员选授、勋封、考课的政令。至熙宁三年,又置审官西院,原院为东院,东院主文选,西院主武选。参看司马光《涑水纪闻·三》、《文献通考·选举十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蒙古官学

    学校名。清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。掌教授蒙文之事。以总裁三人为主官,设教习三人,学生二十四人。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,每冠“咸安宫”三字。官学名。清置,由理藩院堂官兼管。掌教习蒙文,培养蒙文翻译

  • 政事省

    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掌南面政令之发布及铨注任命州县录事参军、主簿以下官。始置于世宗天禄四年(950) ,兴宗重熙十二年(1043),改称中书省。官署名。辽世宗于天禄四年(公元950年)置,为南面官

  • 辨铜丞

    官名,西汉置,也写作“辩铜丞”,辩通辨。属水衡都尉,佐辨铜令分辨铜质种类和好坏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辨铜令”条。

  • 牧民

    治理民众。以牧人养畜,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。《管子·牧民》: “凡有地牧民者,务在四时,守在仓廪。”

  • 火药作

    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,掌制造火药、鞭炮之事。

  • 鄂尔沁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数十人征输之事。叶尔羌所属之鄂普尔设六品伯克一人。

  • 前锋侍卫

    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职官。顺治元年(1644)定前锋营编制时称“噶布什贤侍卫”,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侍卫。位于前锋参领之下。共八人,左、右翼各四人。初制正五品,乾隆元年 (1736) 升正四品。掌分辖营众

  • 小御正下大夫

    即“御正下大夫”。官名。见“御正上大夫、中大夫”。

  • 力士

    官名。宋代置,掌管旗帜,作为皇帝出行的仪卫,选用健壮军士充任。明代属旗手卫,专门执掌金鼓旗帜,随皇帝车驾出入,并守卫四门。官名。明设此官,掌金鼓、旗帜和随驾出入等。《明史·职官五·旗手卫》:“帅力士随

  • 公务员

    国民党政府制度,凡官吏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的人员统称为公务员。公务员包括下述三类人员:一是官吏。官吏仅是公务员的一种,凡称官吏者即是公务员,但为公务员者未必就是官吏。二是自治行政人员。指自治行政机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