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理副
官名。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,一人,正七品,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官名。明朝诸王府审理所均置,一人,正七品,佐审理正掌推按刑狱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革。
官署名。西晋、北魏所置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参见“左士郎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理都家狱讼。中士爵。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》“家士”,郑玄注:“都家之士,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以告方士者。周官名。掌管家邑大夫采地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秩官·序官》:“都士,中士
汉朝选官制度。指官吏任职日久,论资历依次升迁。如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,忠原任尚书,“以久次转为仆射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,置一人。
武官名,明洪武中置府军后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即太医令。即“太医令”,详见该条。
隋十二卫、唐十六卫及东宫诸率府录事参军事及仓、兵、骑、胄等曹参军事通称,并为美职。
散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监散官,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沿置,为十四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
官署名。①宫廷供奉机构。唐朝制度,初于皇帝宫殿所在,各设待诏之所,安置文学、经术、卜、医、僧道、书画、奕棋人才,各别院以廪之,陪侍皇帝游宴娱乐,统称翰林院,并非正式官署; 玄宗以文学之士为翰林待诏、翰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