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判
宣抚判官简称。
宣抚判官简称。
官署名。元延祐六年(公元1319年)改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置,次年复改为府。见“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,意即国有当铺掌柜。金朝置,正八品,掌评典物之价,解典事务,流通泉货(流通货币)。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勾当官一员,攒典二人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,参看“流泉务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资政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本院文牍、会计、记载议事录及一切庶务。置秘书长一人,一、二、三等秘书官各四人。下设机要、议事、速记、庶务四科及图书室一所。
官名。战国魏置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“犀首,天下之善将也,梁王之臣也”。陈奇猷注“:“犀首,魏官名”。《庄子·则阳》。“犀首公孙衍。”成玄英疏: “犀首,官号也。”《史记·张仪列传》: “犀首者,
又称“邸报”、“宫门抄”。我国最古老的报纸。汉之郡国、唐之藩镇,均置邸于京城,作为来朝时栖息之所,并在此传抄诏令章奏之类,随时向地方传报,故名“邸抄”。明朝各省均于京城设公所,有提塘官专办此事,故又称
① 春秋晋国僖侯时“司徒”之改称。以僖侯名司徒,故以避讳改称。②官名。中军将军的简称。此外,尚有“中军元帅”、“中军都督”、“中军都将”,亦有省称为此者。明朝嘉靖二十九年(1550),京营三大营之五军
官名。东汉大鸿胪属官,为大行令副贰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大行令主诸郎。为大行令的佐官,俸三百石,助令掌诸郎斋祠傧仪赞导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行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仓部置,掌仓庾储积给受之事。由仓部郎官领之。
官名。汉朝郡县所属职吏,主盗贼事,亦称门下督盗贼。东汉末年丞相府、将军府亦置。三国因之。晋朝骠骑以下及大将军不开府者置之,员一人。北朝北魏州府及北齐清都郡亦置。官名,为“门下督盗贼”的省称,汉代官府皆
官署名。隋朝陇右牧总监所统诸牧之一,置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