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和殿大学士
官员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置,属侍从贴职,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保和殿大学士。
官名。宋政和五年(公元1115年)置宣和殿学士,以两制充任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七年(公元1117年)又置宣和殿大学士,位在学士之上。宣和元年(公元1119年)改宣和殿为保和殿,大学士、学士亦随殿改名。
官员。北宋徽宗政和七年(1117)置,属侍从贴职,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保和殿大学士。
官名。宋政和五年(公元1115年)置宣和殿学士,以两制充任,掌出入侍从,备顾问。七年(公元1117年)又置宣和殿大学士,位在学士之上。宣和元年(公元1119年)改宣和殿为保和殿,大学士、学士亦随殿改名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,以会长为主官;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;民国十年(公元1921年)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,由行政长官兼任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“属联合勤务总司令部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的工业筹划与利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原料、工厂设备、交通三组。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上校级军官
房 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保管礼部奏办事务的档案(包括清文档案和汉文档案);承办本部满汉官员的提升调补及缮送本部司员、笔帖式、堂子、四译馆、鸿胪寺等官员京察各册;遇朝会祭祀,开具官员名单,呈请堂官派定监礼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起居郎、起居舍人之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爵尊卑的等级班次。《史记·八 《商君列传》:“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。”裴骃集解: “谓各随其家爵秩之班次。”
即“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、西魏、北齐、隋、唐沿置。多省称为行台右丞。在行台内职掌同“尚书右丞”。隋、唐时诸道行台只设一丞,左、右任置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省诸道行台时罢。隋视从四品,唐为四品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治洛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中,拟迁都洛阳,故特崇其位,在诸州刺史上,属官有功曹、都官、主簿、司事、从事、录事及诸曹掾史。太和十七年定为从二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司
使职名。朝廷临时委派巡视地方之使臣。唐太宗贞观十七年(643)遣十七道巡察;二十年遣孙伏伽等二十二人以六条巡察天下,黜陟官吏; 武则天时(684—704)或以左、右御史台官充任; 中宗神龙二年(7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