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徽
宣徽使省称。
宣徽使省称。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
官名。南朝齐、梁置,隶太子左、右卫率,为东宫侍从武官。北齐亦置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)置,为从四品贴职。参见“贴职”。官名,宋高宗绍兴十年(1140年)置,位次于学士、直学士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敷文阁学士”条。
见“店宅务”。
郡守的副职。元虞集《道园学古录二·送人之剑阁倅寺》:“乡人游雪界,郡倅试冰衔。”清朝称府通判为郡倅。参看“通判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 《周礼》车仆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,下设司车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车仆”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置,为本司长官,分治河事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一员。十年,以都水事归工部,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行令书、表启等,隶詹事府,设太子庶子、太子舍人,又领典经坊、门大夫坊,统伶官西凉二部、清商二部。隋罢詹事,本坊仍置,设右庶子、舍人、通事舍人、录事、主事令史,炀帝大业三年(607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名。即中书侍郎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 改,五年复名中书侍郎。参见“中书侍郎”。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改称中书侍郎为紫微侍郎。参看“中书侍郎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