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齐置典仪录事,为东宫属官,隶殿中将军所领导客局,掌朝会司仪。梁、陈不详所属,掌唱警唱奏之事。北魏有“典仪监”。隋朝为谒者台属官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置,员二人,隶门下省,掌殿廷赞唱之节及
见“封印卷首官”。科举考试试务官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又称封印卷首官。掌理密封应举者试卷的姓名、乡贯。天禧三年(公元1019年) 后又兼用封弥官或封弥卷首官之名,治平四年(公元1067年)
官名。金朝始置,为詹事院属官,属东宫官。分设左、右,均正六品。掌赞谕道德,侍从文章。明清为詹事府属官。掌记注纂修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,改赞善大夫设,亦分左、右,各二人。二十五年,改隶詹事府之
流外官名。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,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。参见“贴司”。
见“邸抄”。
官署名。辽、金朝皆置。辽朝为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,掌各宫帐笔砚等事。置祗候郎君、小底、吏等职。金朝属秘书监,设直长二员,秩正八品章宗太和七年(1207),以女真应奉兼任。官署名。辽北面官祗候郎君班详稳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柔治韦草。见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。
①捍防守御据点。北魏于各要地置,地位与州等同,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,下设副将、监军及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参军等属; 不置州郡的西、北地区则兼统军政、民政;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,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
即“郭什哈昂邦”。
官名。即“司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掌鞠狱丽法、督盗贼、知脏贿没收。唐置,在府为法曹参军,在州为司法参军,在县为司法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