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奄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宦官中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,刍槁各半石。宦奄如不更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宦官中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,刍槁各半石。宦奄如不更。”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汉代已有由他官知尚书事之例,所以称“知”者,因其所任官职本与其事无关,由别敕规定,使其得以参掌或典知某种事务。自魏晋以后,此种别敕知参之制逐渐盛行,或称知, 或称典知, 或称总知,
官名。清末同文馆之总管官。由总理大臣内特简,无定员。总管同文馆事务。下设提调二人,帮提调二人,负责安排课程及督察学生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正五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正五品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六部之一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“南京”二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复以南京为京师,去“南京”二字,只称户部。正统六年(1441)再定以北京为京师,留南京之
臣下向君王进言或上书,也是一种公文程式,即奏本。清朝根据官员言事内容及章疏形式不同,又有奏片、奏书、奏本、奏折、奏帖、奏疏等名称。详各条。臣向君进言上书贡献财物称“奏”。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:“主宗庙
枢密院简称。
官署名。北齐改相府骑兵曹置。自北魏后期至东魏,大丞相、相国掌军国大政,相府诸曹成为实际上的行政中枢,其外兵曹、骑兵曹分掌全国兵马。天保元年(550)北齐代魏,罢相国府,原相府诸曹多并入尚书省,唯外兵、
官名。宋朝始置。初为差遣名目,如提点五房公事、提点仓场所等。又置为宫观道教官。辽朝置,为内局库官。金朝沿置,并置为教坊司长官,掌殿廷音乐。元朝沿置为内局库官。明仅置为道教官。神乐观提点掌教习乐舞生,以
即“膳部郎中”。
即“江西等处行中书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