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观使
见“宫观官”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建玉清昭应宫,始设宫观使,以前任宰相或现任宰相充任;另外还有提点、主管、判官、都监等官,用来安置闲散官员,没有职事。见宋代王栐《燕翼贻谋录·说郛九六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四》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建玉清昭应宫,始设宫观使,以前任宰相或现任宰相充任;另外还有提点、主管、判官、都监等官,用来安置闲散官员,没有职事。见宋代王栐《燕翼贻谋录·说郛九六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四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时,天子巡守,亲征,则置东京留守司,命亲王或大臣为留守,掌宫城管钥及京城守卫、修葺,弹压之事,并行畿内钱谷、兵民之政令。南宋初,东京开封府、北京大名府并置。辽朝上、东、中、南、西五京皆置,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职掌不详,多以他官典本曹事务。《魏书·宿石传》: “(文成帝兴光 (454—455)中,(宿石)迁侍御史,拜中垒将军,进爵蔡阳子,典宜官曹。迁内行令。”
官名。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,统辖一省军民之事。后来实行军民分治,都督专管军务,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。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。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,临时政府北迁后
官名。尚书属官。《后汉书·耿纯传》:“纯学于长安,因除为纳言士。”注: “王莽法古置纳言之官,即尚书也。每官皆置士,故曰纳言士也。”官名。尚书属官。《后汉书·耿纯传》:“纯学于长安,因除为纳言士。”注
官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陆军部的副长官。见“陆军部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狱讼刑罚的长官。《孟子·梁惠王下》: “士师不能治士,则如之何?” 焦循正义: “士师,狱官吏也。” 《周礼·秋官 ·士师》:“掌国之五禁之法,以左右刑罚。”官名,主察狱讼等事。
东宫侍从武官。南齐设。梁沿置,流外七班。职同“殿中将军”。
旧指州县衙门担任缉捕事务的差役。亦称捕快。
官名,也简称“津吏”,汉置,掌守江河渡口。《后汉书·方术列传·段翳》:“尝告守津吏曰:某日当有诸生二人,荷担问翳舍处者,幸为告之。”
官署名。即殿前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