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官名。殷朝始置,掌管家务和家奴。西周、春秋沿置,为王室总管·掌王家内外事务,传达君王王后之命。后为官吏通称,百家之长称太宰或冢宰,卿大夫家臣之长称家宰,卿大夫采邑总管称邑宰,都邑长官如中都宰,以及膳宰、庖宰等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曾改县令、长曰宰。② 县令、知县之简称。


官名。1、商代始置,为奴隶主家总管,掌管家务和奴隶。西周沿置,掌王家内外事务;春秋时各诸侯也沿用。《韩非子·说难》:“伊尹为宰。”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有宰食力,祭器衣服不假。”《论语·子路》:“仲弓为季氏宰。”

2、官吏的通称。如周代的冢宰、大宰、小宰等。见“周礼”。

3、县令与县长。王莽改县令长曰宰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
4、犹言“”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夫以韩、翟之操,为汉之名宰。”注:“天子以韩安国为国器,拜御史大夫,翟方进智能有余,天子甚重之。故言名宰也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秋扈氏

   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九农正之一。蔡邕《独断》说:“秋扈氏农正,趣民收敛。”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
  • 编订礼制会

    内务部直辖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设置,掌编订礼制事宜。设会长一人,由内务总长选任;会员若干人,由会长聘任或委任。

  • 县司法处

    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
  • 蕃部指挥使

    官名。本五代、宋时党项部落政权首领所受封,统部落兵马。宋太宗雍熙二年(985)李继迁占银州、预署官员时设置。李德明继立相沿,以党项入任之。元昊建国于十二监军司中设此职, 则不分党项与汉人,悉以委任。

  • ①官制用语。官吏调任曰转。指转任与原品秩相同的其他官职,或同职而仅调换任所,并无升级或降职之意。汉朝尚右黜左,故官吏降职亦称左转。唐朝为改官形式之一,多由品同职重官转为品同(或稍低)职轻之官。宋朝官员

  • 左车骑将军

    官名。东汉末及三国蜀后主时均曾分置车骑将军为左、右,为领兵武职。参见“车骑将军”。将军名,东汉灵帝时置,位次车骑将军,掌帅兵征伐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以皇甫嵩为左车骑将军……北宫伯王等寇三辅,遣左

  • 花园

    苑园名。金始置,设小都监二人管理。元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亦置,属上林署,掌花卉果木。以管勾二人主管。

  • 典护录事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四方使者署皆置,隶鸿胪寺,各一员,主纲纪。

  • 监照

    清朝给予报捐贡监者之凭证。凡报捐者称官生,给予户部执照,报捐贡监者另加给国子监照,以为凭证。

  • 尚食局典御

    官名。即尚食典御。官名。北齐置尚食局,属门下省。掌总知御膳事。以典御二人为主官,所属有丞、监各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