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长
即一家之长,乃编户之户主。清朝之牌甲制度中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定,每户岁给门牌,牌上书家长姓名,生业,附注丁男名数,出注所往,入稽所来。
即一家之长,乃编户之户主。清朝之牌甲制度中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定,每户岁给门牌,牌上书家长姓名,生业,附注丁男名数,出注所往,入稽所来。
官名。隋唐时称烽火瞭望处为烽,称瞭望兵为烽子,称其主官为烽帅。守烽吏名。汉代边郡有督烽掾,北周则有烽帅,隶于镇戍。任此职者见《周书·齐炀王宪传》:子贵,“出为豳州刺史,白兽烽经为商人所烧,烽帅纳货,不
即镇政府,民国置,办理全镇事务。有正、副镇长各一人。县以下的基层组织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与乡公所组织及职掌相同。参见“乡公所”。
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,计有十二监、四司、八局,共二十四衙门。十二监为司礼监、御用监、御马监、司设监、尚宝监、神宫监、尚膳监、尚衣监、印绶监、直殿监、都知监。四司为惜薪司、宝钞司、钟鼓司、混堂司。八局为兵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特置,授工人黄者,以符祥瑞。银印青绶。见《三国志·孙皓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》:“有鬼目菜生工人黄耈家东观案图,名鬼目作芝草……遂以耈为侍芝郎。”
官名。属大司马。新莽及更始政权均置。更始时以陈遵为大司马护军,与归德侯刘飒俱使匈奴。参见“护军”。官名,为大司马属官,掌护卫。秦朝和西汉初期称护军都尉,哀帝元寿元年改称司寇,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(见《
明清会试之魁。科举考试中,乡试中试之举人赴京师参加礼部主持之会考,称会试,中试者称贡士,其第一名称会元。明清科举之制,称会试第一名为会元。参见“会试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秦尚书省兵部曹属官,掌管军务事宜。《晋书·姚兴载记》:“兵部郎金城边熙上陈军令烦苛,宜遵简约。兴览而善之,乃依孙、吴誓众之法以损益之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排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辖全排。军官名。清末始置于新军,为队下所属各排之长,统领一排士兵。民国时期沿置, 为连所属军官, 管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统兵,属征西将军。齐王曹芳正始(240—249)中,夏侯霸曾以右将军任之。参见“护军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统兵,属征西将军。齐王曹芳正始年间夏侯霸曾任讨蜀护军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