寝尹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寝尹、工尹勤先君者也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哀公十八年》: “寝尹、工尹勤先君者也”。
官名。北宋若以官阶低者领安抚司事,则为管勾安抚司事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
官名。北宋置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,掌畿内县镇刑狱、盗贼、场务、河渠之事。南宋改称提点京畿刑狱。参看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》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虞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亦称太子宫尹、宫尹下大夫。掌辅佐太子,一说即詹事之任。元善任职时,每执经以教太子。正四命。下设小宫尹上士、宫尹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太子属官,秩正四命
将作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 由将作少匠改名,员一人,五品,十三年改名将作少令。唐朝屡改其称,或名将作少匠,或名将作少监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定置将作少监,员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前期为四
清制,道员为捐官条例中所规定的最高一级,而道员实缺有限,捐纳道员的一般无实缺可补,仅能得到差委,这种被差委的道员称为候补道。候补道员的称谓。清制,道员为捐纳制度中报捐外官中的最高一级,热中仕宦的人多报
①官署名。即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勋卫开府府 (骠骑府),置开府 (骠骑将军) 一员,有长史、司马、录事及仓、兵等曹参军、法曹行参军各一员,行参军三员,领军坊、乡团,掌宫禁宿卫。②官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
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部院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财政处、户部改设。掌理全国财政,管理田赋、关税、榷课、漕仓、公债、货币、银行及会计度支一切事宜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置,隶太常司,掌祭祀用牲之事,次年革。设官不详。洪熙元年(1425)改置牺牲所。
官名。即吏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侍郎为司列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侍郎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