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官署令
官名。即导官令。
官名。即导官令。
杂任职名,唐置于太卜署,员额四十五人,从卜博士学习占卜之事,学习期满,经考试合格可充任卜师。
见“辟雍”。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长秋寺的佐官,见“长秋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王国陵长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山西部分置。参见“山西部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四十一道按察分司”。
官署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兵械修造、收藏。参见“库人”。
清制,凡以“札”委任官员称札委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九月内政部判定的《县政府办事通则》的规定,其办公处为秘书处,掌理机要,总核文件,承办职员进退,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
①爵名。春秋始置。晋、齐等国分大夫爵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为其中第二等。郑国置称 “亚大夫”。战国魏沿置。②官名。秦、汉时置,为皇帝侍从官员,属郎中令,秩比二千石。掌论议,侍从皇帝左右,无定员,多至数十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