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射策

射策

即设科射策。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。其法,将试题书于简策,按难易分为甲、乙两科,或甲、乙、丙三科,列而置之,不使彰显。应试者任意取策,不得更换。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。主要行于太学,岁试博士弟子;其次行于太常考试地方察举的诸科人才。两类射策均由博士职掌。朝廷依成绩优劣,分别授与相应官职。魏、晋南北朝沿之。与对策并用。时荐举之孝廉、秀才、明经,或入学之国子生、诸等馆生等,皆有经射策而被选拔入仕者。


射策是汉朝选官考试的方法之一。其法是把考题书于简策,根据试题的难易分为甲、乙两科、甲乙丙三科,由参试者自由选择,选定后不许更换。主考官评定优劣,根据答卷的优劣,朝廷授予不同级别的官职。这种考试,一是用于太学,岁考博士弟子,一是用于太常,考试地方推举的各科人才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,署小范东门候。”其后,魏晋南北朝皆沿置,与“对策”并用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奏辟

    即“辟差”。宋代授予官吏差遗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见该条。

  • 天部大人

    官名。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 (417) 置,为执掌国政的六部大人之一,由诸公担任。曾通署尚书三十六曹的崔宏首任此职,并由白马侯进爵为白马公。其下有三属官,佐其处理国家日常政务。太武帝复建尚书省后罢。

  • 六科

    官署名。明清监察机构之一。即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科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给事中十二人分隶之。十年隶承敕监,十二年改隶通政司。二十四年定,每科设都给事中一人,左、右给事中各一人,给事中共四十

  • 守倅

    知州与通判合称。郡守及其副职。倅:副,副职。《宋史·选举志二》:“嘉熙元年,罢诸牒试,应郎官以上,监司守倅之门客及姑姨同宗主子弟与游士之不便于归乡就试者,并混同试于轻运司。”

  • 司仆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都官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都官员外郎。

  • 御女

    官名。北魏置为内官,位视元士。《魏书·皇后列传》:“高祖改定内官,左右昭仪位视大司马,三夫人视三公,三视须三卿,六嫔视六卿,世妇视中大夫,御女视元士。”隋文帝仁寿二年(602)后置八十一员,炀帝置二十

  • 右射声率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公务员

    国民党政府制度,凡官吏及其他依法令从事于公务的人员统称为公务员。公务员包括下述三类人员:一是官吏。官吏仅是公务员的一种,凡称官吏者即是公务员,但为公务员者未必就是官吏。二是自治行政人员。指自治行政机关

  • 司市

    ①官名。《周官》地官之属,掌市之政令,度量禁令,为一市之长。新莽更名市令、市长置,职掌市场政令,正度量,息讼争,止奸商,管理集市贸易。时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淄、宛、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。掌商

  • 羊牧丞

    官名。西晋置,隶典牧令。东晋省。官名。为晋代典牧令的佐官。见“典牧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