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公厅,即厅长之职。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见《丰尊铭》。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戈盾类兵械器具,负责颁发使用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司戈盾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,授旅贲殳,故士戈盾。授舞者矣,亦如之。军旅
唐朝中书舍人中以明练政事者一人专典机密,谓解事舍人。
官名,也称木正,汉置,掌林木选材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蜀郡》:“严道(县),有木官。”官名。西汉时蜀郡有木官,在严道县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司左、右司长官。掌狱讼复审。建文(1399—1402)时改左、右寺正置,各一人,正六品。成祖即位复旧制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行军官,非常制。每有大的军事行动,则设先锋使统领前军,皆以精兵为之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先锋使,以统领先锋部队。
五代、宋枢密使带相印或宰相兼任枢密使者称“枢相”。宋代宰相兼任枢密使者称枢相。清代大学士任军机大臣者也称枢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