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府监监
见“少府监②”。
见“少府监②”。
监生名目。明朝专指各府、州、县儒学生员贡入国子监为监生者。分岁贡、选贡、恩贡、纳贡等。监生的名目之一。明清时以贡生资格入国子监肄业者,称为贡监。参见“贡生”。
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六月二日修正公布的《县长任用法》的规定,作为荐任公务员的县长,除必须有三十周岁以上的年龄资格外,并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始能充任:一、依法经过县长考试及格者;
监狱名。清置,为盛京特别地区的监狱,由满汉司狱二人掌管,拘系盛京地区旗人,蒙人及民人与旗人交涉案犯及干连佐证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外交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外交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搜集国内外情报事项:二、宣传外交策略事项;三、撰写中外新闻稿件事项;四、招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仿《周礼》醢人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员一人,下设掌醢下士以佐之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醢人”。
明清学校生员。即“廪膳生员”。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。即廪膳生员的简称。明洪武二年(公元1369年)令府州县均置学,府学生员四十人,州县以次递减十人,生员每人给廪米六斗。后又增广名额,于是额内者为廪膳生员
官署名。① 即中护军及护军将军府署。参见“中护军”、“护军将军”。② 唐初秦王、齐王府置,各设左右六府。其左一、右一府置护军(正四品下)一员,掌率统军以下侍卫陪从,副护军(从四品下)各二员,长史(从七
官署名。掌管食盐生产及运销的机构,同于都转运盐使司,而品秩较低,为从五品。管辖各盐仓、盐场及盐井盐课司。元朝设有广东、广海二盐课提举司。明朝设有四川、广东海北、黑盐井、白盐井、安宁、五井、察罕脑儿七盐
官名。春秋吴、楚等国置。为负责边境城邑的行政长官。《史记·吴太伯世家》: “楚边邑卑梁氏之处女与吴边邑之女争桑,二女家怒相灭。两国边邑长闻之,怒而相攻,灭吴之边邑。”官名,春秋时吴、楚等国置,为边境城
吏名。宋朝宗正寺、大理寺置,员各一人,位在胥史上。吏员名。宋置于各寺监,承长官之命,掌办本衙署事务。其下有胥史、胥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