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尚书右丞

尚书右丞

官名。东汉始置,为尚书台佐贰官,居尚书左丞下,秩四百石。掌授廪假钱谷,假署印绶,管理尚书台专用文具及诸财用库藏,并与左丞通掌台内庶务,保管文书章奏。魏、晋南朝为尚书省佐官,位次尚书,与左丞共掌尚书都省庶务,率诸都令史监督稽核诸尚书曹、郎曹政务,纠举弹劾百官。右丞又掌本省库藏庐舍,督录远道州郡文书章奏,凡兵士百工名籍、内外库藏谷帛、刑狱诉讼、军械、田地、州郡租布、户籍、行政区划,州郡县长官免赠收捕等文书奏事皆属之。魏、晋、宋六品,梁八班,陈四品、六百石。北魏略同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四品中,二十三年改从四品。北齐沿置,从四品,与左丞共掌都省庶务外,又管理省内用度杂物,不掌弹纠,监督驾部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、都兵、比部、水部、膳部、仓部、金部、库部诸郎曹政务。隋、唐左丞缺,则通判都省事。领右司郎中、员外郎,监督稽核兵、刑、工三部十二司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曾改名右肃机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隋从四品,唐初正四品下,武则天永昌元年(689)升从三品下,如意元年(692)复改正四品下。又,隋行台尚书省亦置,视从四品。唐朝罢尚书令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以后,仆射、尚书亦渐成名誉职务,尚书省政务实由左、右丞主持,实权反在仆射之上。诏敕经门下省审查后,须经左、右丞复审,有权封驳,或有加“同平章事”衔成为宰相,入政事堂议政者。五代因之。后梁开平二年 (908) 改名右司侍郎,后唐同光元年(923)复旧,长兴元年 (930) 升为正四品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不预省务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升为正二品,位列执政,为宰相副贰,居六部尚书上,参议大政,与左、右仆射合治省事。南宋省。辽朝为南面朝官。金、元亦为执政,佐宰相治省事,正二品。时行台尚书省、行尚书省亦置。元朝号右辖,位居左丞上。后尚书省并入中书省,遂废。参见“尚书台”、“尚书省”。


官名,东汉置,俸四百石,掌假署印绶,及笔墨纸砚诸财用库藏。与仆射对掌授廪假钱谷,与左丞无所不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及蔡质《汉仪》。其后,魏、晋、南北朝、隋、唐、宋、金、元皆置,详“尚书左丞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奉舆大夫

    又作“奉辇大夫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舆局”。

  • 核实司

    官署名。金置,属户、工二部。掌核实营造材物、工匠价值等事。主官有管勾一人,从七品。

  • 十五善射处翼长

    官名。清朝十五善射处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位十五善射处管理大臣之下,由管理大臣于善射之官员内奏派。协助管理大臣掌习射事务。

  • 礼曹参军

    官名。北周末始置于大丞相府,掌导礼仪。北周末,杨坚为左大丞相、大丞相、相国,任相府礼曹参军者,见王仲荦《北周六典·大丞相第六》所引《隋故使持节仪同大将军昌国惠公墓志铭》:“公讳奉叔,第二子恢,利州总管

  • 都肃政史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肃政厅的长官,见“肃政厅”。

  • 应天府通判

    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之一,以朝官充任,与知府同理本府政事。

  • 游学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
  • 官宰

    官名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国语·晋语曰》: “官宰食加。”

  • 单车刺史

    刺史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,凡庶姓任州刺史而未加将军号者为单车刺史。参见“刺史”。即不加将军号的刺史,为刺史的等级之一。魏晋南朝制度,几庶姓为刺史又没加将军号者称单车刺史。三国魏之州,或置牧或置刺史。刺

  • 典药署

    官署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中于各郡王府置,设官一人,掌医药之事。永乐(1403—1424)初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