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功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女功程课,为尚功局长官,二人,正五品。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始置,掌营造百役。员额三人,秩从九品。所属有司制三人,典会(掌财帛出入)三人。炀帝时置尚工局,设尚工,秩从五品;领司制、司宝、司彩、司织四司。唐沿置,复称尚功,员额二人,秩正五品,掌女工之课程,总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。金与明初亦置尚功,员额、品秩及所属四司与唐同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宫廷女官,掌女功程课,为尚功局长官,二人,正五品。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
宫中女官名。隋文帝始置,掌营造百役。员额三人,秩从九品。所属有司制三人,典会(掌财帛出入)三人。炀帝时置尚工局,设尚工,秩从五品;领司制、司宝、司彩、司织四司。唐沿置,复称尚功,员额二人,秩正五品,掌女工之课程,总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。金与明初亦置尚功,员额、品秩及所属四司与唐同。
官名。隋初如北齐之制,左尚方署置令二人,丞八人,隶太府。炀帝时改属少府监。唐沿置,改称左尚方署,武后时去方字,称左尚署。设令一人,正七品下;丞五人,从七品下;又有府、史、监作、典事、掌固之属。掌供皇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”。
清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设,办理筹备宪政事宜。下辖调查、编纂两科。参见“理藩部”。
州分职吏名。晋代凉州已有此职,见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。南朝宋沿置,《宋书·竟陵王诞传》记其在大明中为南兖州刺史,起兵,“赦作部徒系囚。”作部大概是以在系囚徒为劳力的工场,以作部吏主管之。
①公文制度。唐朝敕书皆用黄纸,下两省议决,凡有更改,再以黄纸贴之,故名。宋朝奏状、札子皆用白纸,有意所未尽,别以黄纸书写附贴于后,亦名。明崇祯时 (1628—1644) 由官员本人摘取奏疏要点,书于黄
官名。①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北周静帝大象二年 (580) 尉迟迥自称。《资治通鉴·陈宣帝太建十二年 (580)》: “迥乃自称大总管,承制置官司。”胡三省注: “称大总管者,欲以统摄诸州。”唐高祖武德五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于南京宫城。掌妃嫔出入,总领护卫导从。
官名。参见“左司乐”。
学官名。宋置,见“教谕”。
即“伊齐辖喇哈番”。官名,这是满语的音译,也译作“一齐虾喇哈番”和“伊齐辖喇哈番”,汉名为“郎中”。战国时秦、赵都置此官,为近侍之臣。《战国策·赵策三·建信君贵于赵》:“(魏牟)曰:王有此尺帛,何不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