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朝礼部分设于东西二陵管理陵寝事务之机构。为管理陵寝三衙门之一。掌理陵寝之礼仪与岁供物品,并管理判署文书。东陵陵寝八处,设掌关防郎中、郎中、员外郎等官,分掌东陵祭祀之事。西陵陵寝七处,设郎中、
见“定琫”。
官名。见“封驳司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原称“伊都额真”,雍正元年(1723)改。汉译为“班领”。
官署名。即内史省,隋炀帝大业十二年(616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省,三年改中书省。官署名。见“内史省”。
官署名。八旗制度是清代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。明万历二十九年(公元1601年)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牛录制的基础上建立黄、白、红、蓝四旗,万历四十三年(公元1615年)增设镶黄、镶白、镶红、镶蓝四旗,共为八旗,
周朝诸侯大国国君。《管子·大匡》: “小侯既服,大侯既附。”
官名。见“前侍伯中大夫”。
官类名。自夏王朝建立起,奴隶制国家即分为王直接统治区域与隶属王朝的分封区域两个部分。在王朝直接统治区内为王室服务的官,即王廷中的百官,商与西周时代称之为内服,分封区域的诸侯以及有臣服或同盟关系的异族“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“勒以成周土中,汉晋旧京,复欲有移都之意,乃命洛阳为南都,置行台治书侍御史于洛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