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药局都监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属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属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福建设置,后废,以沿海巡道兼巡海之事。
皇子封王,其郡为国,置太傅一人辅王,导王以善,礼如师,不臣。成帝改太傅曰傅,俸二千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武官名。汉置,掌护羌族。见《汉书·王尊传》。
科举制度时指在太学等处官学学习者。唐朝指在太学学习之监生,其员额有规定。宋以后监生与生员有别。明清时代,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、州、县学者,统用此称,即俗称之秀才。要接受本地方教官及学政之监督考核,
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掌管礼制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命典礼,考时月定日,同律、礼、乐、制度、衣服,正之。”
官名。殷朝置。掌田猎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一五片: “王其田, 犬师匕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司法部。以司长为主官,掌理下列事项:一、民事事项;二、非诉讼事件;三、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;四、公证事项;五、户籍登记事项。
使职名。唐高宗上元二年(675)以岭南五管、黔中都督府选任土人,官非其才,乃遣郎官、御史为选补使,亦称南选使,前往简补广、交、黔等州官吏。其后,江南、淮南、福建因水旱,皆遣选补使即选地方官吏,废置不常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在京各衙门发来文书。内阁传抄事件,亦由当月处抄出交各司核办,并典守本院印信。本处无额设职官,由各司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轮流管理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皇帝的饮食事务,以宦官担任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高祖以 (王温)谨慎,补中谒者,小黄门,转中黄门、钩盾令,稍迁中尝食典御、中给事中。”北齐改称“中尚食典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