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食典御
官名。北魏已置,掌御膳之事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,二员,五品,总知御膳事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食奉御,隶殿内省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复置,二员,隶殿中省,位尚食奉御上; 南宋罢。
官名。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,隋沿置,炀帝时改称奉御。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官名。北魏已置,掌御膳之事。北齐门下省尚食局置为长官,二员,五品,总知御膳事。隋朝门下省尚食局沿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食奉御,隶殿内省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复置,二员,隶殿中省,位尚食奉御上; 南宋罢。
官名。北齐为尚食局的主官,隋沿置,炀帝时改称奉御。宋复为尚食局的长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食局”。
为太子左户将和太子右户将两官,分掌左右户郎更直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吏名。清末设于初级审判厅及地方审判厅之属员。掌发送文件及承命执行判断及没收之物件。书吏名。清朝吏部和地方书吏名,负责发送文书、执行判法及民刑事的通知等。参看《清会典事例·吏部·书吏经制额缺》。
明朝宦官,详见“御用监里监把总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右卫府直荡属官,统勋武前锋副都督及勋武前锋五职等,禁卫宫掖。七品上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六品以下为之,曰一人侍读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南大王院官员,在南院司徒下。
官署名。即“太常礼院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九月内政部判定的《县政府办事通则》的规定,其办公处为秘书处,掌理机要,总核文件,承办职员进退,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
官署名。明朝太常寺所属机构。洪熙元年(1425) 置掌祭祀时所用牲品,有犊、牛、太牢、少牢之分。设吏目一人,从九品,掌文书出入之事。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公元1370年)置神牲所,设廪牲令、大使、副使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