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太府少卿”。官名。北魏始置太府少卿,北齐改称太府寺少卿,为太府寺的副长官,隋、唐、宋沿置。见“太府寺”,
官名。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。位宣抚使之下,协宣抚使掌司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正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由管领织染缎匹匠人总管府升立,隶徽政院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改隶储庆使司。三年,隶宫相都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各一员,副总管二员。辖织
官名。同“纳言”。相传尧舜时设。掌传递王命。战国铭刻写作“内言”。参见“纳言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属内政部,受内政部指挥监督,处理首都警察事务。设厅长一人,总理厅务。下设总务、保安、司法三科,督察、训练二处。经内政部核准,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,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。(1)设于大理院书记厅、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,分别主管本厅、室事务。(2)设于审计院书记室,主管本室事务。(3)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,为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。国民党政府于
官名。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事,陈沿置。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。隋于诸王府惟置录事,唐亲王府有录事参军,其下复置录事。唐制,亲王府录事参军一人,秩从六品上,掌分派吏员的工作,检查吏员经办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积庆宫所属丁户之事。积庆宫共有提辖司四处,为南京、西京、奉圣州、平州。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。秩从三品,统军五千以上。置达鲁花赤、万户各一员,俱从三品; 副万户一员,正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