尸官
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永言终制,未解尸官之尤。”
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永言终制,未解尸官之尤。”
①官署名。(1) 西魏、北周夏官府简称。(2) 兵部别称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至中宗神龙元年(705)兵部改名。后代即沿用以称兵部或其首长。(3) 太平天国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以天、地、
官名。见《汉书·律历志》,为太史令所属待诏的职任之一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,或以京朝官签书判官之事,掌助理本府公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秩从七品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门下大夫司关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三年 (663) 始置太子左、右谕德各一人,正四品下,掌谕太子以道德,随事讽赞,分隶左、右春坊。宋朝仁宗、神宗、钦宗为太子时皆置,以他官兼任。金朝置为东宫僚属,正五品,掌赞谕道德、侍从
即“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吏员名。宋于殿中省六局均置。员额二至六人,以手分或前行吏员为之,掌办局内事务。
见“千总”①。
官署名。清政府在平定太平天国之后设于各省,以抚绥流亡、营造宫衙为其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