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部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②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官同户部,领山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②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官同户部,领山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
官名。《三辅黄图》:“永巷,永,长也,宫中之长巷,幽闭宫女之有罪者。”汉初少府与詹事所属均有永巷令及丞。少府所属的永巷令、丞武帝时更名为掖庭令、丞。詹事所属的永巷令秩六百石,副职有丞,掌宫婢侍使。令、
见“子城使”。
官名 明初内府惜薪、钟鼓、宝钞、混堂四司皆置,左、右各一人,从五品,为司正之贰。后渐革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十四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庠为古代学校之名,明清时别称府州县学的生员为庠生。
官名。即“司仓参军事”。官名。也称司仓参军事,唐代州设此官,掌租调、公廨、仓库等仓谷事物。唐制,在卫府称仓曹参军,在州称司仓参军,在县为司仓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、下》、参看“仓曹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朝始置。徽宗宣和五年(1123)罢,职事并归将作监。明初曾于工部下复设将作司,洪武二十五年(1392)改将作司而置。设所正一人,正七品,所副二人,正八品,所丞二人,正九品。多以诸匠精艺者充任
官名。简称山西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山西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西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南京户部山西清吏司亦曾设一人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郡门下吏名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记郡属吏中主记室与记室史并置,相当于东汉时郡府主计掾与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北魏“虞曹尚书”别称。《韩震墓志》志阴载其妻父娥清曾任之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28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