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山西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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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标营

    军事编制。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,即五营中之中营,共大帅八人,亦称“中权亲军”或“中权营”。参见“五营”。

  • 左右卫

    唐代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隋有左右卫府,炀帝时改为左右翊卫,唐武德五年(公元622年)复称左右卫府,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省“府”字。有上将军各一人,从二品;大将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各二人。掌宫禁宿

  • 内承奉班押班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閤门司。秩正七品,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。

  • 内侍殿头

    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西头供奉官下、内侍高品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右侍禁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复置为内侍

  • 不召之臣

    不可召致的贤臣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:“故将大有为之君,必有所不召之臣;欲有谋焉,则就之。”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:“夫明王之世,必有不召之臣,圣朝弘养,宜用优游之礼。”

  • 封事

    密封的章奏,亦称“封章”。汉朝制度,臣下奏事,防有泄漏,以皂囊封板,谓之封事。其制似始于汉文帝,后相沿成故事。昭帝时上书者皆为两封,其一称副本,由领尚书事者先发之,所言不善,辄搁置不奏。宣帝时为夺霍氏

  • 拣授

   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题请,而以应升之员拟正陪引见授官之例。京官司员中,满洲、蒙古国子监司业、汉钦天监监正及翰詹坊缺,外任官道府以下各官,皆由各该主管官拣选,交部引见,奉旨后补授各缺。清代

  • 礼部司马

    官名。麴氏高昌国礼部次官,协助礼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。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,则称“城令”。

  • 福建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福建司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顺天府、北直隶真定、大名、保

  • 从义案

    官署名。南宋置,属吏部考功司,掌从义郎考课、磨勘、关升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