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州军府

州军府

官署名。汉代州部僚佐仅有别驾、治中及诸曹从事一系,均由长官辟除。汉末、三国时期,以地方军事频仍,刺史加将军领兵者,则加置长史、司马。魏及西晋,朝廷有时派员参赞领兵刺史的军事,然尚未成为定制,军府僚佐亦未自成系统。东晋以后,军府始逐渐形成。其时除单车刺史仅置州吏如汉制之外,凡刺史加将军者均得开府置佐,且其组织渐有定型,于是与承汉代以来的州吏并列,各自成一系统,分别称为府佐吏与州佐吏。军府僚佐以长史和司马为上佐,分职诸曹略如公府,阁内有功曹、主簿、录事、东西曹掾以及警卫军府的防阁将军等。自上佐至阁内诸职(功曹、主簿等)均为品官,长官有推荐权而无任命权,但无簿贯限制。军府建立之初,本来只理军务,与地方行政无涉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州佐吏的职权渐被侵夺,至南北朝时,州的行政事务全归军府,自汉代以来相承的州佐吏一系转处闲散,成为地方人士籍以寄禄的冗官。北魏、北齐制同南朝。北周时已有混合两系僚佐的趋势。隋文帝统一全国后,遂废除州佐吏一系,专以军府的长史、司马与诸曹参军军事掌理地方政务,形成唐代州府组织的典型制度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泰常

    官名,秦称奉常,汉改称泰常。泰常即太常,掌宗庙礼仪。《汉书·吴王濞传》:“以盎为泰常,奉宗庙,使吴王。”

  • 殿中侍御史里行

    官名。宋仁宗景祐元年(1034)始置,选三丞以上曾任知县人充任,掌纠绳百官,肃清纪纲。任职满二年除正任御史再供职二年即除三司或开封府判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
  • 群牧千户所

    官署名。明朝牧养军马的机构。设正千户、副千户、镇抚、百户等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往往不隶卫,而直属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择使司。

  • 大理寺主簿

    官名。魏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廷尉或廷尉卿都有主簿二人,北齐称大理寺主簿,历代沿置。唐制大理寺主簿掌印,审阅公文、诉状、判决书等案卷,摘由编目,并检查文书簿籍的违制失误。

  • 祗候郎君

    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属著帐郎君院祗候郎君班详稳司。掌御前祗应事,多由内族、外戚及世官之家子弟充任。

  • 机密

    机要职务或机要部门的通称。唐朝初年,指挥军事于禁中,遂以“机密”二字名官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 中,非三省长官行宰相事,加专典机密衔。

  • 祀官斋郎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
  • 方任

    指受任镇守一方的军政长官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七二魏明帝太和五年: “先是 (王) 凌表 (满) 宠年过耽酒,不可居方任。”胡三省注: “方任,方面之任也。”指独领一方的地方长官,或镇守一方的将军、总督等。

  • 西川行枢密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。世祖至元十年 (1273) 四月,由西川统军司改立,置司于成都。置行院事、副使、佥院、同佥等职。十三年四月,以东川行院併入西川,合称东西川行枢密院,又称四川行枢密院。十五年九

  • 重臣

    官居要职的大臣。《管子·明法解》:“乱主之行爵禄也,不以法令案功劳; 其行刑罚也,不以法令案罪过,而听重臣之所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