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军府禁防参军
官名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载:“秣陵令……(晋) 义熙九年(公元413年)移治京邑,在斗场。晋恭帝元熙元年(公元419年)省扬州禁防参军,县移治其处。是东晋时扬州有禁防参军,至晋亡前一年始省。
官名。《宋书·州郡志一》载:“秣陵令……(晋) 义熙九年(公元413年)移治京邑,在斗场。晋恭帝元熙元年(公元419年)省扬州禁防参军,县移治其处。是东晋时扬州有禁防参军,至晋亡前一年始省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,在次要商埠,无设警察厅必要的,得设规模较小的局。依照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承省警务处
即“东征都统所”。
①爵名。晋朝、南北朝、唐朝常为“开国县伯”省称。金朝初年置,位郡侯下,正、从四品,章宗承安二年(1197)改郡伯。②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属地官府民部。以县伯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小县伯下大夫、小县伯上士
西汉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汉置,为十四级中的最低一级之一。《汉书·外戚传》:“无涓、共和、娱灵、保林、良使、夜者皆视百石。”注曰:“涓,洁也,无涓,言无所不洁也。”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注说:婕
官名。即甲坊丞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本遣卿贰或部曹掌儹运事务,至万历时始差御史。掌督理南粮北调、监兑粮米、催儹运船,并兼理山东济宁以南河道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员四人,品秩比诸房禁防。
官名。西夏设,为功德司副官,佐功德正使掌司事。下设通判、承旨等职。元朝于同知下设副使,正四品,下设经历、都事等职。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即尚食奉御。